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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新娘報瑜伽班17樓墜亡 自殺還是意外?
2014年05月07日 10:02
作者:陳菲
來源:金陵晚報
綜上,吉曉的家人要求瑜伽館老板、房主、物業(yè)對吉曉的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共計50余萬元的賠償要求。瑜伽館認為吉曉有自殺嫌疑,因為吉曉曾有過自殺經(jīng)歷,一次是跳江未遂,一次是用易拉罐拉環(huán)劃自己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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