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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姐妹"結(jié)幫毆打少女 扒上衣后拍照傳空間

2014年06月25日 18:03:00 作者:鄧夢嬌 陳兆永 來源:大眾網(wǎng)
5個如花似玉的少女,僅僅為姐們李某一句聽來的過耳之言,便以當面對質(zhì)為名,輪番對少女于某進行侮辱并毆打致輕微傷。6月24日,這5名14歲至16歲的少女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查處,分別被裁決行政拘留10天。

      大眾網(wǎng)臨沂6月25日訊(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陳兆永)5個如花似玉的少女,僅僅為姐們李某一句聽來的過耳之言,便以當面對質(zhì)為名,輪番對少女于某進行侮辱并毆打致輕微傷。6月24日,這5名14歲至16歲的少女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查處,分別被裁決行政拘留10天。

      少女李某、袁某今年16歲,季某17歲,而劉某和王某只有14歲,其中的王某和袁某包括受害人還是在校學生。5月15日這天,李某聽說于某曾說過自己的壞話,心胸狹窄的李某決定當面查清于某說的“舌頭”,如不承認就對她進行教訓(xùn)。

      于某在李某的約定下來到臨沭縣城區(qū)某尚未竣工的16層高樓上??吹嚼钅澈筒徽J識的4個同伴前來,于某感到不好。于某當場否認說過李某壞話,這時李某上來就對于某左右扇開了耳光。此后,一同前來的袁某、季某、劉某和王某4人一同上前,輪番對于某進行毆打。于某被打得臉面紅腫,借機下樓逃跑,李某等人再次追上,將于某抓到頂樓。于某的手機被摔壞,鞋子被打掉仍到樓下,上衣被扒下拍照后,李某還發(fā)到QQ空間。案發(fā)當天下午,于某的父母到公安機關(guān)報案。

      臨沭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受案后,依法對這起尋釁滋事案進行查處,根據(jù)于某受侮辱和被毆打致輕微傷的事實,該局法制部門對李某、劉某、袁某、王某、季某5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決定。鑒于李某等5人雖已滿14周歲均不滿18周歲,且系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原因,決定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分別對李某等5人進行罰款一千元。

    (初審編輯:孫貴坤   責任編輯: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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