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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規(guī)范價格處罰標準 哄抬物價可罰300萬
2014年04月04日 08:12
作者:李兆輝
來源:大眾網(wǎng)
近日,山東省物價局制定了《山東省價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以下稱“《基準》”),詳細規(guī)定26種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裁量標準,根據(jù)違法行為的程度不同,明確劃分了從2-4個處罰等級。大眾網(wǎng)記者了解到,從4月1日起,新規(guī)正式實施。對經營者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行為,物價部門可處最高200萬元罰款,而對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違反規(guī)定亂收費的行為,最高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收費總額10%到30%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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