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qū)原區(qū)委書記雷政富受賄上訴案今日上午11點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號法庭宣判,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在宣判之后,雷政富情緒激動,站在被告席上不離開,堅持稱要發(fā)表意見,被法警強制帶走。雷的家屬情緒也比較激動。雷在離開法庭的時候回頭叮囑其家屬遵守法庭秩序。
被告方其中一個律師姚輝出席了今天的宣判。對于宣判結(jié)果,姚律師說,有點遺憾法院未采納大部分的上訴理由,至于是否要申訴、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要等與雷政富會見了再決定。
6月2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雷政富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30萬元人民幣,對受賄贓款316萬余元予以追繳。雷政富不服一審判決,于7月3日下午由律師代為提起上訴。
今年9月6日,重慶高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是否為明某某的公司謀利?
雷政富及辯護人提出雷政富沒有利用職務(wù)之便為明某某的公司謀利,雷只是就“借款”的事征求明某某的意見,其公司“借款”給肖燁是出于明某某自己意愿。二審法院認為,證人明某某、鄧某、廖某某、梁某的證言以及雷政富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相關(guān)會議記錄等,均證實雷政富為明某某的公司在承接工程及工程提前回購、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中謀取了利益。
雷政富之所以在受到要挾時聯(lián)系明某某“借款”,原因即在于其知道明某某此前曾得到自己的幫助,并希望繼續(xù)得到自己的關(guān)照。明某某與肖燁事前并不認識,對肖燁個人信用、公司經(jīng)營狀況、資產(chǎn)情況毫不知情,之所以出借資金是基于雷政富的要求以及雷以前和今后對明某某的幫助。雷政富及辯護人提出的該意見不成立,不予采納。
300萬元屬于民間借貸?
雷政富及辯護人提出涉案的300萬元屬于肖燁的公司與明某某的公司之間的民間借貸,與雷政富無關(guān),肖燁的行為也不屬于敲詐勒索。二審法院認為,肖燁等人色誘官員拍攝不雅視頻,目的就是為了對有關(guān)人員進行威脅,獲取非法利益。
在通過脅迫方式獲得巨額資金后,肖燁并未投入所謂的工程,而是很快轉(zhuǎn)入私人賬戶;在借款到期后,其將巨額資金借給他人獲取高息、進行高檔消費,拒不歸還涉案款項。后因利用不雅視頻進行敲詐勒索受到司法機關(guān)調(diào)查,雷政富、肖燁為了逃避打擊、掩蓋犯罪行為,二人商議后,肖退還明某某的公司100萬元。涉案300萬元的性質(zhì)名為公司之間的借貸,實為敲詐。
肖燁的公司是否向明某某的公司出具借條、有關(guān)款項是否在公司賬上有所體現(xiàn),不影響款項性質(zhì)的認定。
雷政富因為擔(dān)心不雅視頻曝光,從而被迫答應(yīng)肖燁的要求,為其找人提供資金;明某某答應(yīng)借款給肖燁,放棄對該“借款”的追索,實際上是明某某為肖燁敲詐雷政富的款項買單,都是基于雷政富的職權(quán),對此雷政富是明知的,雙方具備權(quán)錢交易的性質(zhì)。至于明某某是否知道雷牽涉到不雅視頻,不影響對案件性質(zhì)的認定。雷政富及辯護人提出的意見不成立,不予采納。
范某某所送10萬元已經(jīng)歸還?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雷政富通過聶某某收受范某某10萬元,有證人范某某、蔣某的證詞以及雷在偵查階段的供詞為據(jù)。
對于還款問題,范無論在偵查階段還是一審出庭時,均稱他送錢是在北碚某醫(yī)院三甲評審會后,雷政富亦認同該時間,但書證顯示該評審會是在8月16日,范某某一審?fù)徶蟹Q聶某某8月1日退還范10萬元的證詞明顯虛假。
雖然聶某某、范某某一審當(dāng)庭均證實該10萬元已由聶及時退還給了范,二人在庭審作證時對有關(guān)還款的具體細節(jié)均能清晰回憶,但二人在還款時所乘車輛、所處位置等諸多細節(jié)上明顯矛盾。此外,聶某某稱其乘坐本單位駕駛員周某某的車到醫(yī)院還款的情節(jié),也無法得到證人周某某的印證。
關(guān)于雷政富提出當(dāng)場拒收了印某某所送1萬美元的意見,二審法院認為,對于原判認定雷政富收受印某某1萬美元的事實,雷不僅在偵查階段多次供述,而且在一審?fù)徢鞍攵芜€承認收受印1萬美元用于購買紀念品,供述內(nèi)容與印的證言在細節(jié)上均能相互印證。
綜上所述,法院認為雷政富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上述意見不成立,不予采納,依法作出上述裁定。